为了满足老师科研工作的需要,经管实验中心部分实验室对老师开放。同时为了保证实验室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意外”等安全工作,申请借用实验室的老师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一、实验产生的耗材由申请人自负。
二、实验室钥匙应严格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和动用实验仪器设备及工具。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未经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三、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挤占实验室,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任何物品和个人物品,一经发现将追究申请人的责任。
四、实验中要注意安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约水、电与其它消耗材料,保持实验室整洁,如损坏仪器设备等应立即告知并按相关规定赔偿。
五、实验室设备、耗材,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或带出实验室,违反则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前要严格检查电、门窗及贵重物品,切断电源、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
七、开放期间如果出现任何违反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的事件,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取消申请人以后借用实验室资格。
实验结束请打扫好实验室卫生,及时归还钥匙等物品。若继续使用请申请延长开放时间。申请人必须接受以上条款方可申请开放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予申请人,一份实验中心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