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0-2021 (2) 学期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排课工作的通知

2021-03-29 08:39:48 347 阅读 上传:admin


各位下学期带有实验课的老师:

为了进一步加快实验教学信息化进程,快速、准确查询和统计实验教学相关数据,不断提高实验教学管理水平,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排课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排课前的准备工作

1. 报送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任务统计表和实验教学大纲统计表。

各实验课教师要准确、规范地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的全部实验课程和课程实验的实验教学任务统计表(模板见附件1)和相应的实验教学大纲统计表(模板见附件2),具体填写规范见统计表中的“填写要求”部分,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否则系统不能识别。

2021年3月7日下班前将附件1和附件2的电子版发到经管实验中心吴满意处,所有文件将统一导入系统。实验教学大纲导入系统后,若需修改,须向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提交书面申请,请各位老师仔细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课程大纲进行编写。

2. 掌握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方法。

实验教学授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可自主学习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方法(见附件3)。

二、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排课

1. 核对实验教学任务和相应教学大纲信息

为避免系统导入数据存在问题而造成实验教学统计数据失真,请各位实验教学授课教师在进行系统排课时,务必核对实验教学任务中的上课班级、实验学时、人数和任课教师等信息是否正确显示务必核对所选实验项目中的实验要求、实验类型、实验类别、学时是否正确显示。核对实验进度表中实验项目的名称、要求、类型、学时等是否与系统实验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2. 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排课

实验教学授课教师根据实验教学时间安排,结合所开实验项目,按照学生分批、项目分次、指派教师、指派地点和指派时间的顺序进行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排课。对于多名教师同时授课的教学任务,可由该课程第一负责人先进行学生分批、项目分次和指派老师,然后授课教师各自指派地点和指派时间。

3. 核对课表和平时成绩管理

实验教学授课教师在系统排课完成后,要在“实验课表”中核对课表显示是否正确,并按课表时间及时进行平时成绩管理。若课表显示与系统排课不一致,请各实验(实践)中心将问题反馈给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科。

三、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情况检查

为了确保实验教学管理系统正常使用,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将在期初实验教学检查时,检查系统排课进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实验教学授课教师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请联系实验与设备管理处实验教学科。

联系人:戴文俊   联系电话:6863553。



附件1:实验教学任务统计表.xls

附件2:实验教学大纲统计表.xls

附件3: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使用方法(教师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