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实验中心

教学管理制度

舞蹈实验室管理制度

林晨 时间:2017-11-29 阅读量:310

依照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现就教育科学实验中心舞蹈实验室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进入舞蹈房后,必须先换上舞蹈鞋,并将鞋子放在指定的鞋架上,摆放整齐。

二、使用前后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舞蹈房使用登记表》。

三、保持舞蹈房内的卫生,严禁吸烟、吃饭、吃零食等。

四、严禁音响声音过大,干扰教学楼内其他班级正常教学和学习;杜绝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现象。

五、保护舞蹈房内的所有用品,严禁在未征得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使用音响、投影仪、空调等设备;严禁随意搬动把杆。

六、节约和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私接电源,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七、离开舞蹈房时,必须关闭空调、总电源、门窗;保证地面、玻璃和镜子的清洁。

八、舞蹈房执行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在使用期间未登记者,不得擅自入内。

九、除教学及常规舞蹈练习使用外,临时使用需要填写《舞蹈房使用申请单》,经审批登记后方可使用。

十、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