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实验中心

教学管理制度

教育科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室管理制度

林晨 时间:2018-03-26 阅读量:324


依照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现就教育科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室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开放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除正常的教学实验课之外,其余时间均应确定时间向学生开放。

二、使用者必须先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三、每次实验前后,实验中心人员须对实验仪器例行检查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前后运行情况档案记录。实验过程中,实验中心人员必须每天对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四、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整洁。特别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爆、防毒、防电。

五、学生在开放时间内进入实验室做实验,实验中心负责实验室开放所需的低值易耗品、材料的采购、领用和管理工作。学生离开前, 需整理好仪器设备,关好水电,在得到值班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许可后,方可离开。

六、实验操作应严格按照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如遇故障应立即向相关管理人员报告,不得隐瞒事故。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凡因违章操作造成损坏者,应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协助管理人员安排处理好有关的维修事宜。

七、凡不能认真履行淮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室管理条例者,或故意违章操作者,实验室管理者有权停止或取消其使用仪器设备室资源的资格。

八、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