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实验中心

实验管理制度

教育科学实验中心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小组管理制度

栾小庆 时间:2021-04-16 阅读量:288

依照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现就教育科学实验中心针对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小组制定管理办法:

一、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小组每学期就使用时间,使用的频次进行申请,经教育科学实验中心审核通过后,开始使用。每周的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次,每次的时间为两节课。

二、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小组活动、训练时应严肃认真、专心细致,注意安全,爱护实验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迅速停止操作,并立即向指导老师报告。

三、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小组活动、训练使用精密、贵重仪器,应先了解性能和操作方法,末经老师同意,不得任意操作,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小组活动、训练时不准动用与本实验无关及他人使用的仪器设备、材料和元件。凡损坏丢失仪器、配件等,均应查清原因、并及时上报教育科学实验中心值班办公室,按规定赔偿办法处理;凡隐瞒事故不报者,从重处理。

五、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小组活动、训练时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注意环境卫生,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杂物,爱护公物。

六、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小组活动、训练完毕,由组组长负责检查清点实验用的仪器、工具。学生应办好交接手续,做好清洁卫生,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后才可以离开。

七、本制度由指导教师和参加实验实训的人员共同监督,严格执行。违者将取消实训室的使用资格,责任自负。

八、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icon_doc.gif教育学院兴趣小组,技能训练小组实验实训的管理规章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