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制度
林晨 时间:2018-03-26 阅读量:465
教育学院舞蹈实训室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技能训练的专门场所,为了确保舞蹈实训室的规范使用,经教育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使用者遵照执行。
一、进入舞蹈实训室后,必须先换上舞蹈鞋,并将鞋子、随身物品等放置于指定柜子,摆放整齐。
二、使用前后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舞蹈实训室使用登记表》。
三、保持舞蹈实训室内的卫生,严禁吸烟、吃饭、吃零食等行为。
四、严禁音响声音过大,干扰教学楼内其他班级正常教学和学习;杜绝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现象。
五、保护舞蹈实训室内的所有用品,严禁在未征得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使用音响设备、投影仪、空调等设备;严禁随意搬动把杆。
六、节约和安全用电,严禁在室内私接电源,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等现象。
七、离开舞蹈实训室时,必须关闭空调、总电源、门窗;保证地面、玻璃和镜子的清洁。
八、在使用期间,舞蹈实训室执行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未登记者不得擅自入内。
请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各项规定,舞蹈实训室内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