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实验中心

教学管理制度

教育科学实验中心发展认知实验室管理制度

林晨 时间:2018-03-26 阅读量:299


依照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现就教育科学实验中心发展认知实验室发展认知实验室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发展认知实验室设备的使用面向教育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全体教师学生开放。

二、使用者必须先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三、非教学、实践活动的使用,需以班级为单位向实验中心进行申请,由班长办理使用手续,同时由班级负责使用场地的卫生、水电安全。

四、节约实验用品,严禁浪费。

五、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吃东西。

六、实验人员每次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按要求关好、收好仪器,切断电源、水源,以免发生事故。

七、凡不能认真履行淮南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实验中心发展认知实验室管理条例者,或故意违章操作者,实验室管理者有权停止或取消其使用实验室资源的资格。

八、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