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实验中心

教学管理制度

教育科学实验中心电钢琴教学实训室管理制度

林晨 时间:2018-03-26 阅读量:455


电钢琴教学实训是教学场所,是学生学习和巩固专业知识技能的主要场地,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文明的学习环境,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学生必须持证才能进入电钢琴房练琴。

二、学生进入电钢琴教学实训室后,先检查电钢琴、桌椅、墙壁、门窗等是否损毁坏,如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管理员,并填写登记表,划清责任后方可练琴。凡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均应查清原因,并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
  三、电钢琴教学实训室内严禁吸烟、吐痰、会客、用餐、吃零食、大声喧哗;不准在电钢琴上堆放重物,不准随便挪动和拆卸琴房设施;不准向窗外随便仍东西;不准在琴房墙壁上乱贴东西。

四、不准乱砸琴键,水杯不能放在钢琴上面,防止水倒入琴中损坏电钢琴,违者按规定处罚。
  五、学生严禁私自配制电钢琴教学实训室钥匙,不准爬窗或私自撬门进入琴房,任何时间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琴房  

六、琴房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严禁在电钢琴教学实训室内使用电器(手机充电器、烤火炉),或私自乱拉电线,乱接开关,违者将给予严惩。
   七、学生不得在电钢琴教学实训室进行与练琴无关的其它活动。
  八、练琴结束离开琴房前要做到盖好琴盖、关好窗户、熄灯并锁好门,应自觉注意保持琴房内外的环境整洁。
  九、服从电钢琴教学实训室管理人员的管理,

十、要爱护学校钢琴及其他设施,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不必要的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