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大学生就学就业“万人计划”实施意见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招才引智工作,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市政府决定实施大学生就学就业“万人计划”,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四争目标”,建立“招生招工、毕业就业、盘活存量、多方受益”的人才引进创新机制,加快招才引智步伐,推进大学生到本市就业创业,增加全市人才资源总量,提高人才资源质量,增强我市产业竞争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平均每年引进一万名大学生在本市就业创业,实现“一万人”、“一万元”、“一站式”的“三个一”目标。即:平均每年引进一万名大学生,平均每人每年政府资助一万元,就学就业(创业)一站式,实现我市人才资源总量和人才资源质量在全省争进前列。
三、操作程序
(一)提出人才需求。在淮注册经营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对人才需求情况,向市经信部门提出大学生引进计划。
(二)编制企业人才需求目录。市经信部门根据各类企业提出的人才需求计划,按所需专业、工种进行筛选,分类编制人才需求目录,向社会公布,从人才需求目录中引进。
(三)宣传发动。市人社部门牵头制定宣传动员方案,广泛宣传我市大学生就学就业(创业)“万人计划”的宗旨、优惠政策和引进计划等。动员高等院校、市内企业、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实现有效对接。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万人计划”宣传动员、人才供需对接等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外包给社会中介机构,由中介机构组织实施,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四)签订就学就业(创业)协议书。经学校推荐、个人自愿,签订由人社部门统一印制的就学就业协议书;有创业愿望的签订就学创业协议书。
四、优惠政策
(一)生活费补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签订就学就业(创业)协议的,次月起从大学生就学就业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每年给予9个月的生活费补助,按月支付。协议前发生的生活费用仍按每月600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毕业参加工作后按年支付(创业人员从登记注册企业后正常经营时算起)。硕士生在攻读硕士期间按照每人每月800元的标准每年给予9个月的生活费补助。补助期限:大学本科总计为36个月,硕士生、高职高专生为27个月。
(二)助学贷款贴息。学生毕业后在协议企业工作或在本市创业(创业人员从登记注册企业后正常经营时算起)满3年,经考核确认后,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从就学就业专项资金中全额代偿之前产生的利息。
(三)学费资助。学生毕业后在协议企业工作按照每人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在校期间所缴学费资助(创业人员比照执行)。工作满3年(创业人员从登记注册企业后正常经营时算起),经考核确认后,从就学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所缴学费限额内的50%;工作满5年,经考核确认后支付限额内剩余部分。硕士生毕业后在协议企业工作,按照每人每学年不超过9000元的标准给予在校期间所缴学费资助(创业人员比照执行),工作(创业)满3年,攻读硕士期间所缴学费限额内全额支付。
(四)房租补贴。学生毕业后在协议企业工作期间给予5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房租补贴(创业人员比照执行),第一年补贴
三分之一房租,第二年补贴三分之二房租,第三年全额补贴。企业租房的补贴给企业,个人租房的补贴给个人。硕士生按每人50%的平均市价标准给予房租补贴(创业人员比照执行)。创业人员住房房租补贴从登记注册企业后正常经营时算起,住房房租补贴给法人代表。
(五)创业优惠政策。大学生毕业后在本市创办企业,实收资本6万元以上且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除享受以上各项优惠政策外,自纳税之日起,三年内将企业缴纳的各项税收地方留存部分,全额奖励给个人。扩大经营规模需要融资的,优先予以信贷支持,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政策给予贴息。需要入驻工业园、创业园的,优先安排创业场地,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资金来源
设立市大学生就学就业专项资金。在财政归集资金、就业失业资金上年滚存结余资金、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及其他可用资金中筹集。
六、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市大学生就学就业创业领导小组,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市人社、经信、财政、教育、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大学生就学就业创业相关事项。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推进计划实施,确保工作政令畅通、顺利推进。市经信部门负责全市企业用人需求的摸底调查、分类登记,编制人才需求目录。市人社部门负责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做好宣传发动和供需对接,审核兑现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大学生就业后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市教育部门负责加强与各高校的联系,积极协调解决学生在就学和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工商部门会同市人社部门负责做好创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核认定工作。市财政部门负责大学生就学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和拨付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