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淮南师范学院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及申报

2020-05-06 16:05:00 阅读量:16378

为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科研评价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调动和激发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表彰与奖励我校科学研究高质量成果,根据《淮南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暂行办法》(校科研〔2020〕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淮南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和要求

1.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秉承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理念,坚持依法规范、质量第一、宁缺勿滥和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

2. 本次优秀成果奖评选设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对外合作奖等三个类别,各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等四个等级,根据申报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允许各奖项有空缺。

3.本次评奖的范围:为培育安徽省社会科学奖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申报社会科学奖的成果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出版)或完成的成果,申报科学技术奖的成果应当于2019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或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 除对外合作优秀成果奖外,参评成果应以淮南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申报人为淮南师范学院教职工,知识产权归属我校无异议。对外合作优秀成果奖须有我校人员参与、成果有我校署名,且征得成果其他主要完成人同意共同参与申报或授权申报。

5. 具体成果类别要求请按《淮南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二、评审程序

1.集中申报。参加评奖的科研成果,由各单位集中组织初审并经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后上报科研处,不单独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 专家评审。学校将根据评审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奖励等级,经学术委员会审定、校园网公示、学校会议通过后,确定获奖的最终名单。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填写《淮南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自然科学类)》或《淮南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人文社科类)》(一式3份),同时提交参评成果、相关证明或支撑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一式2份;著作成果只需将封底、封面、版权页、前言(引言或摘要)、目录页复印装订即可)。对外合作奖根据学科归属分别选择上述申报表进行填写。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后形成《淮南师范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

2.申报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初审、汇总并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5月22日之前统一报送行政楼401室,并将所有电子版(申报表、汇总表和佐证材料)通过电子政务发送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