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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2017-01-04 16:01:00 阅读量:351

淮南师范学院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703




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皖教秘高〔201618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示范实验实训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创客实验室的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三年;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团队项目建设周期均为两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二、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并将项目任务书纸质版(1份)于2017113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工程科,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郭磊电子政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进行论证,待论证通过后,上传至安徽省质量工程管理系统备案。

三、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四、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建设投资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附件:2016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批文及任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