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相关课程建设类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46号)的文件要求,课程建设类项目委托安徽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现将通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检查形式分为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两大类。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1.项目检查分类
2018年之前延期项目和2018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2019年度项目将于2022年进行结题验收,验收标准参照2019年度申报指南中的《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2019版)》要求执行。
2.检查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由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阶段检查由学校按照要求组建专家组进行检查,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
3.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项目结题验收以课程应用为导向,必须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或者国内外主流网络课程平台上线运营。
结题验收标准如下: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评为“优秀”:
a)已入选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
b)已入选安徽省推荐申报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项目;
(2)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评为“良好”:
符合省级质量工程M0OC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审核标准(指各项指标均满足“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2018版)”要求)且上线运营成果显著的项目;
(3)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评为“合格”:
基本符合省级质量工程MOOC示范项目结题验收审核标准(指至少学习总人次、视频时长、教学周期数三项指标满足“安徽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2018版)”要求)的项目;
4.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
(2)《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1)(需加盖平台公章;如在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平台(e会学)开设且完成2个完整教学周期的课程无需提供,将由平台统一公示课程运营情况;如在不同平台开课可按平台分别提供;符合“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
(3)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延期报告。
5.阶段检查主要内容
阶段检查以督促项目建设及运营为目的,具体检查标准如下:
(1)已完成全部课程拍摄并在相关平台开课的项目评为“优秀”;
(2)已完成部分课程拍摄并上线运营项目评为“良好”或者“合格”;
(3)不符合以上2点要求的评为“建议整改”。
6.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项目进展报告。
(二)精品开放课程(含资源共享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项目
1.检查验收类型
对全部未结项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智慧课堂试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2.检查验收方式
由学校按照要求组织检查验收,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
3.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结题验收按照立项当年申报指南中的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同意延期”等自查结论。
4.材料要求
项目结题报告。
(三)精品线下开放课程
1.检查验收类型
2018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检查验收方式
由学校按照要求组织检查验收,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
3.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按照立项当年申报指南中《精品线下开放课程结题验收标准》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优秀”、“良好”、“合格”、“同意延期”等自查结论。
4.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项目结题报告.
5.阶段检查要求
精品线下开放课程对照国家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进行建设,强调利用开放式课程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及学校自建资源,及校级网络教学平台及智慧教学工具,实施翻转课堂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项目鼓励教师利用以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资源,鼓励和企业共同开发建设体现科技进步、社会生产与职业需求的微视频;依托网络平台,利用视频资源开展翻转课堂;线上学习数据,包括学生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学习各种课程相关资源数据;线下互动数据,利用智慧教学工具,记录课堂教学过程中互动教学数据,包括签到、讨论等。
阶段检查标准如下:
(1)已开展线上学习并实施翻转课堂教学的项目评为“优秀”;
(2)已开展线上学习但未实施线下互动教学或者未开展线上学习但已实施线下互动教学的项目评为“良好”或者“合格”;
(3)不符合以上2点要求的评为“建议整改”。
6.阶段检查材料要求:
项目进展报告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1.检查验收分类
2018年度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阶段检查。
2.检查验收方式
检查验收由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审;阶段检查由学校按照要求组织检查验收,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组织专家对学校检查验收的结果进行认定。
3.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参照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求制定专家网络评审标准,对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学资源、共享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充分考虑网络使用用户的评价。
项目视频资源内容应重点介绍实验教学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实验环境、实验内容、实验要求、实验方法、实验步骤、实验注意事项等;应坚持“能实不虚”,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完全对外公开服务;应依托网络平台,提供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验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应确保所承诺的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具体结题验收标准如下: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评为“优秀”:
a)已入选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
b)已入选安徽省推荐申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
(2)其它项目根据专家网络评审结果给予“良好”、“合格”、“建议延期”等结论。
4.结题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结题报告
(2)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2)(需学校教务处盖章;表中需明确提供项目平台链接且保证链接畅通,以便专家评审,否则建议专家直接给予“建议延期”;符合“优秀”标准的课程无需提供)
(3)申请延期的项目提交延期报告。
5.阶段检查主要内容
阶段检查以督促项目建设及运营为目的,具体检查标准如下:
已完成项目内容建设并提供网络教学服务的项目评为“优秀”,其它项目根据专家网络评审结果给予“良好”、“合格”、“建议整改”等结论。
6.阶段检查验收材料
项目进展报告
三、时间安排与材料报送
所有课程建设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请于2021年5月7日前上传到“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
课程建设类项目的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延期报告模板见《关于对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教务(2021)16号)文件附件,其他材料模板见本通知附件。
所有材料请按照要求盖章后扫描为PDF版提交上传。
四、相关要求
(1)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项目结题和进展相关材料。
(2)为鼓励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省教育厅下半年将会组织专家进行年度第二次检查验收,有计划且完成进度良好的项目可以申请提前结题。
(3)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如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建设任务书(省级项目申报指南)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数据应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应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应言简意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