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项目、学科、平台负责人:
根据学校《关于编制2019年预算和2020-2021年项目规划的通知》(校财务〔2018〕7号)要求,对使用学科与科研经费进行采购设备,需进行申报采购计划,并列入2019年学校采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类科研项目、省级重点学科、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省级重点实验室、校级直属科研机构(研究所)、校地共建研究机构请对照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中经费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经费预算中有明确设备采购计划,必须按照计划执行。
二、拟采购的仪器设备属于集中采购目录的,本次必须进行申报,并填写《2019年政府采购设备参数清单》(附件1),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
凡采购通用计算机设备,需从附件4中选择相应设备参数填写到附件1中,其他参数不予采购。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1.请按照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和要求,根据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充分考虑设备采购的合理性、相关性、科学性,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不得将与科研和学科建设无关的设备纳入计划。总经费6万元以下科研项目的一般办公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原则上不允许重复购置。
2.学校给予各类项目的配套经费,原则上主要用于固定资产购置。
3.第三批校级重点学科及创新平台采购预算不超过2万元,省级重点学科及创新平台人文社科类采购预算不超过3万元、自然科学类采购预算不超过4万元。各类重点学科及创新平台在报送政府采购计划时需填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经费预算(2019年)》(附件2,请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经费计划参见《关于填报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及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任务书(2017-2020年)的通知》(科技〔2017〕10号)附件中“重点学科与平台年度建设经费”。
4.凡纳入2019年度采购计划的项目必须完成采购任务,不能临时取消采购计划,请负责人慎重考虑。
5.请负责人于8月22日前将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至科技处联系人,同时报送纸质材料。
联系人:孙宏新,刘义红,电话:6863546。
附件:
1.2019年采购设备参数清单
2.重点学科、创新平台经费预算(2019年)
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4.2019年通用计算机基本配制备选表
Copyright © 2017 经济与管理学院. powered by ti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