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质量工程”建设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近年来立项的部分校级项目已满建设周期,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到期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项目
本次结题验收项目为建设周期截止2018年7月前的各类在研校级项目以及申请延期结项的各类质量工程项目(详见附件1)。上述各类项目中已晋级为省级“质量工程”建设同类项目的,不参加本次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参加省级项目的检查、验收。
二、结项内容
结项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的实现情况;
2.项目建设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推广效应;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结项要求
1.结题验收既是“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总结项目建设的成功做法和取得的成果,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
2.到期项目必须结题验收,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申请延期的项目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项目推进计划。因主观原因造成的项目不按期结题、不按任务书实施或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学校将冻结项目经费,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3.青年项目、优秀课程项目除提交结题报告和相关成果材料外,还应将课程基本资料上传至学校网络教学平台。如有技术问题,可联系教务处江亭老师解决(6863549)。
4.各项目结题材料在装订时,应在结题报告前附上项目申报书或项目任务书。
5.所有结题验收的建设类项目都要制作8分钟左右的汇报PPT。各项目结题材料(含电子材料)统一于2018年6月28日前报送到教学科研办。电子材料要目录清晰,层次清楚,以便于网络评审。学校将于7月初组织各类项目的会评,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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