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我校 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科研成果统计依据《淮南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暂行办法》(校科研〔2020〕9号)和《淮南师范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标志性成果考核及奖励暂行办法》(校政办〔2020〕20号)文件执行,不属于文件积分和奖励范围的科研成果不予统计。
二、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集中组织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机关兼职教师按照兼职所在院系进行申报,非兼职教师按部门申报。统计结果将作为2020年科研积分和成果奖励的依据,同时涉及全校专业技术人员科研考核事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派熟悉事务的人员负责审核、统计、报送工作。
三、成果时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科研成果(包含已排版定稿并确定在2020年期刊上发表的成果)。
四、统计范围:论文类、著作类、科技类、获奖类、文学艺术类、高层次成果、专利类等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统计。项目类、指导学生项目类、学科平台类由科研处统一统计。各类统计表见附件。
五、一类、二类论文除填写《淮南师范学院科研成果登记表(论文类)》外,还需同时填写《淮南师范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登记表》,高层次科研成果由科研处统一送科大进行检索查询。
六、报送材料:各类成果统计表;成果原件(本校学报不用报送原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著作类成果原件不退回,留存学校,其它原件审核后退回。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次科研成果统计工作,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验证,成果统计表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1月8日将整理有序的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审核,同时将相关统计表通过电子政务发至科研处联系人。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联系人:盛军开(人文社会科学)、刘磊(自然科学)
电话:6863546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Copyright © 2017 经济与管理学院. powered by ti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