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和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舆论氛围,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1〕10号),对做好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地把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确保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要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学生成长成才重要思想教育引导广大毕业生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做贡献。要宣传实施“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凝聚各方共识,动员各方力量,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宣传我省近年来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特别是面向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援助、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就业权益保护等政策),重点介绍政策出台背景、具体内容、执行程序等,帮助毕业生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应。
(三)就业创业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总结宣传本校服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务实举措和破解工作重点难点的创新做法,特别是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引导毕业生报名参军入伍、引导毕业生到新业态和新领域创新创业灵活就业、精准做好重点群体帮扶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归纳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创新发展。
(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典型。各二级学院要选树一批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特别是到城乡基层一线、中西部地区艰苦行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和参军入伍、自主创业等先进典型,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引导毕业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强化以身边人影响人、身边事感染人、身边典型激励人的效果。同时,要着力宣传热心热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期扎根就业工作基层、服务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就业工作人员、企业家及其他社会人士,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帮助大学生就业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方式
(一)精准开展分类宣传。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大学生的需求,注重提高宣传的针对性、精准度和吸引力。对低年级学生要注重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引导其尽早明确职业方向、树立正确择业观念;对积极求职毕业生,要重点宣传基层项目、应征入伍、科研助理和鼓励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等政策;对有志创业的毕业生,重点宣传国家和我省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重点宣传灵活就业、就业见习等政策;对就业困难毕业生,重点宣传就业帮扶和援助等政策。通过分类分级分层宣传,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二)多形式多方位宣传。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注重推进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邀请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就业指导专家进校园,对国家和省级层面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和宣传;结合校园就业指导、校园招聘宣讲会等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组织政策咨询解答,面对面进行宣传服务。利用就业创业课程教学,深入推进政策进班级、进课堂。组织毕业生到企业、进军营、下基层等活动,通过实地考察,切身感受就业形势,了解就业鼓励支持政策。用好校园网站、广播、校园电子显示屏和宣传橱窗等,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突出运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抖音、快手、微博和微信等自媒体手段,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推送就业创业政策信息,让大学生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对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宣传工作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紧抓住当前难得的“窗口期”“黄金期”,把就业创业宣传推深做实,为做好今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领导,安排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宣传工作并有较强文字写作能力的同志担任宣传通讯员,专人负责就业创业宣传工作。
(三)整合资源,遴选宣传。要充分发挥辅导员、教师、学生党员干部的重要作用,全员开展就业创业宣传工作。要切实落实宣传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各二级学院本学期(4-6月份)每月需发布就业创业相关新闻宣传报道1篇以上,不设上限。各学院要切实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人物评选,将认可度高、影响大、事迹典型的优秀就业创业大学生推选出来,特别是到城乡基层一线、中西部地区艰苦行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和参军入伍、自主创业等先进典型,真正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就业创业典型人物不少于1人。
(四)做好总结,报送情况。要注重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实效,及时总结就业创业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各二级学院的就业创业宣传工作情况情况总结、就业创业典型人物材料和就业创业相关新闻宣传报道请于6月15日前报送就业创业工作处。
就业创业工作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