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关于报送 2019-2020 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20-07-01 16:07:00 阅读量:279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2020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73号)文件要求,为了解高等学校实验室状况,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按照国家统计局国统制〔2018〕86号批文精神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有关要求,我校将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报送包括实验室基本情况表等7个基表和一个综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实验室基本情况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附件1)统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各实验中心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本学年实验授课教师及实验员的教科研论文、教科研项目、社会服务项目、获奖及发明专利情况以及学生获奖情况等相关数据。

2.实验室人员信息

实验室人员信息表(附件2)含专职和兼职两类,人员编号填写教师本人工号,其他信息请按照实际情况填报。

3.教学实验项目

教学实验项目表(附件3)含常规教学实验和开放性实验,常规教学实验项目表中标题标红的是必填项,请确认信息是否完整、正确;有开放性实验项目的请按《教学实验项目表》样式另表填写。

4.贵重仪器设备

贵重仪器设备表(附件4)填报范围为现有用于教学科研的原值40万元(含)以上设备,按表中要求填写。

二、填报方式和报送时间

1.填报方式:请各单位下载附表后,按照填报说明以及所给电子表格规定格式进行填报。

2.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9月11日前将填报好的电子档报表通过电子政务发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徐俊老师。

同时将经核实并签字盖章后的附件1、附件4纸质文档一份交至行政楼417室。

三、填报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实验中心进行汇总和填报。

2.各单位在上报数据前,应加强数据的校核,检查各表格之间数据、名称及代码一致性,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3.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应注意与全省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相符合。

4.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6863837。


资产〔2020〕9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