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类型
(一)项目类别
校级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
(二)项目类型
1.校级自然科学类研究项目(含产学研)。
2.校级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含产学研)。
3.校级专项研究项目: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项目,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研究项目,学生工作专项研究项目,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工作研究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校级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
1.重点项目旨在培育提升学校教师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关键难题的能力及水平。申报重点项目应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和学科支撑,选题应充分结合学校建设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突出应用研究,体现出创新性和可行性。
2.一般项目请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要求、专业研究方向和自身研究特长,结合前期研究基础自行设计选题。
3.面向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教师申报。博士学位教师不能申报。
(二)校级专项研究项目
1.校级专项研究项目设申报指南(附件1),请按指南选题范围进行申报,也可根据指南范围自拟选题申报。
2.专项研究一般项目面向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教师申报,博士学位教师不能申报。博士学位教师、副高职称教师可以申报专项研究重点项目。
3.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研究项目采用“双负责人制”,其中一名负责人须为基础教育一线教师。
4.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工作研究项目,按《关于申报2020年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就业[2020]15号)文件要求进行申报。为避免重复申报,申报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项目申报类型和申报团队成员。
(三)其他要求
1.本次各类型校级科研项目,申报主持人须为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每位教师最多主持申报1项,作为参与人不能超过2项(含主持)。项目参与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在研的校级及以上各类科研项目主持人此次不能再主持申报。不得以已立项或正在申报的其他科研项目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报本次校级科研项目。
3.申报产学研项目必须已签订产学研用协议,方可申报,在评审时优先立项。
4.鼓励吸纳三年级及以下的优秀本科生参与教师项目,在评审时优先立项。
三、项目立项和资助额度
(一)本次计划资助的重点项目立项率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40%,一般项目立项率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总数的60%。
(二)科研处为本次项目申报的牵头单位,负责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由科研处会同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创业工作处、教育学院等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后立项。
(三)各类型校级研究项目研究时限一般为1至2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延期。项目研究周期从2020年12月1日算起。
(四)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资助0.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0.3万元。
四、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一)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申报,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材料报送时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包括:
1.《申请书》(附件2、3、4、5)、项目申报一览表(附件6)和项目简表电子版(附件7),简表和汇总表以学院汇总的形式发送。
2.《申请书》纸质版2份:双面打印,1份胶装(科研档案存档),1份双面打印(用于评审),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
3.电子版材料请各二级学院汇总后以每位“申请人姓名+项目类型+项目类别”形式压缩并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科研处联系人。
4.因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工作研究项目已提前申报,请各位申报人补充项目简表和申报一览表信息,并注意项目申报的限项要求。
联系人:刘磊,盛军开; 联系电话:6863546。
附件:
1.2020年各专项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4.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
5.专项研究项目申请书(基础教育研究专项研究项目使用)
6.项目申报一览表
7.项目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