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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0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9-29 16:09:00 阅读量:388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度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72号),2020年度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1.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2.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含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

二、申报限额

1.推荐额度

1)自然科学项目:推荐额度为11项,其中重大项目数不超过1项。

2)人文社会科学项目:推荐额度为17项,其中重大项目数不超过1项。

3)“资源与环境生物技术安徽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为新增创新平台,重点项目推荐额度为2项,仅限于该实验室研究人员申报。“资源型城市发展研究中心”“高校应急管理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项目推荐额度各不超过5项。

2、申报额度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各自然科学类二级学院申报自然科学类项目不得少于3项,各人文社科类二级学院申报人文社科类项目(不含基地重点项目)不得少于4项。

三、项目经费

自然科学项目:重点项目每项6万元,重大项目每项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项目:重点项目每项2万元,重大项目每项5万元。项目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列入预算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四、申报条件

有在研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不含教研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有在研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重点项目。

1.自然科学项目:

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推进"四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围绕推动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高质量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着力加快数字经济、农业农村经济、网络安全、绿色技术、中医药传承、食品安全等方面关键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1)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限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2)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此类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选题应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需要自行确定。

2.人文社会科学项目

项目应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围绕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充分发挥高校智库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引领作用,注重吸收有关党委、政府部门和科研单位的意见,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围绕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复。

1)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限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限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此类项目旨在提升高校教学科研人员科研能力,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选题应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结合学校学科建设和专业建设需要自行确定。

五、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集中送报材料,不接收个人申报。报送材料包括:

1. 《申请书》纸质版2份:1份双面打印、胶装(科研档案存档),与电子版一致,所有签名、意见及盖章等信息必须完整1份双面打印,无须胶装,以“***”隐去申报书中的所有主持人及参与人姓名信息,不要签名和盖章。

2. 《申请书》电子版2份(与纸质材料对应,1份完整版,1份匿名版),项目简表电子版1份,均以“申请人姓名(完整版或匿名版)-项目名称” 命名。各学院负责汇总报送,同时报送项目一览表电子版。

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下午5时前,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

1.作为主持人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参与人参与申请省教育厅项目不得超过2项。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审核,经学校科技处形式审查超过2项者取消所涉及项目的申报资格。

2.除重大项目、平台项目和委托项目外,作为主持人累计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3项(含3项)以上的,原则上不得再申请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3.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