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13年立项的资源型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开放研究项目结项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请各项目负责人加快研究进度,及时提交成果结项。
作为结项的研究成果在发表、出版时须明确标注“本文系资源型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开发研究项目,项目编号:XXXXXX”字样。未明确标注的成果不能作为该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结项。
一般项目最终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三类以上期刊论文一篇;
2、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奖励的成果;
3、提出的对策、建议被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充分肯定的成果;
4、被中心《研究参考》采用的研究报告一篇。
重点项目最终成果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二类以上期刊论文一篇;
2、三类以上期刊论文两篇;
3、三类以上期刊论文一篇,且被中心《资源型城市研究参考》采用的研究报告一篇;
4、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部门奖励的成果;
5、提出的对策、建议被市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充分肯定的成果。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5月30日之前向研究中心提交一份研究报告,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优秀研究报告将被《资源型城市研究参考》采用。
资源型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201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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