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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 级新生及教职工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与考试的通知

2023年10月18日 上传:admin 67人阅读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教育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依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4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级新生及教职工实验室安全教育学习与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全教育学习与考试对象

1. 2023级入学的新生;

2. 新进教职工;

3. 往届未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等次但从事实验活动的教职工,包括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管理人员等;

其他年级学生和不从事实验活动的教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时间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教育活动,可以自愿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教育学习安排

  1. 学习形式:自主学习;

2. 学习途径:网络在线学习,通过登录学校信息门户校园直通车,点击“实验室安全”,选择“安全教育与考试平台”进行教育学习,或登录今日校园APP,选择实验室移动管理平台;点击“安全考试”进行教育学习。

3. 学习版块:专项培训、在线学习(文章、视频、题库、电子书)、在线练习、在线考试;

4. 学习内容:包括通识类安全、消防类安全、化学类安全、生物与食品类安全、机械类安全、辐射类安全、电气类安全、特种设备类安全等。学生与教职工要结合自身的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学习内容,除此之外,还要加强通识类、消防类安全知识的学习。

三、考试安排

1. 组织工作: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一名专人负责考试相关事宜,落实通知到需要教育学习与考试的每一位学生;凡是加入教学系(部)的机关行政人员教育学习与考试工作归属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其他人员由所在处级部门负责通知。

2.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1月30日。

3. 考试形式:网络在线考试。

4. 登录方式:通过登录学校信息门户校园直通车,点击“实验室安全”,选择“安全教育与考试平台”进行在线考试,或登录今日校园APP,选择实验室移动管理平台;点击“安全考试”进行在线考试。

四、注意事项

1. 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是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2. 考试结束会即时显示考试成绩,学生90分为合格,实验中心主任100分为合格,其他实验相关人员95分为合格。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多次考试直到通过为止,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达到合格标准将原则上不得进入实验室进行相关的实验活动。对于成绩合格的教职工,颁发“实验室安全考试合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3. 请各二级学院将推荐的组织考试工作的负责人与新进教师的电子版名单(见附件)务必在2023年10月22日前发送至史太波老师的电子政务,如在使用实验室安全教育与考试平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史太波;QQ交流群:655738006。

 

附件:实验室安全考试工作负责人及新进教师名单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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