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
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9〕1号)及《淮南师范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生〔2013〕1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届校级和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校级双优生”、“省级双优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校级双优生名额按毕业生数的8%计算,共计376人,省级双优生名额按毕业生数的3%计算,共计141人,省级双优生应从校级双优生中择优等额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所属学院 | 毕业生 人数 | 校级双优生指标 | 省级双优生指标 |
电子工程学院 | 334 | 27 | 10 |
法学院 | 252 | 20 | 8 |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318 | 26 | 10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323 | 26 | 10 |
计算机学院 | 401 | 32 | 12 |
教育学院 | 328 | 26 | 10 |
金融与数学学院 | 299 | 24 | 9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751 | 60 | 23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503 | 40 | 15 |
生物工程学院 | 368 | 29 | 11 |
体育学院 | 224 | 18 | 7 |
音乐学院 | 147 | 12 | 4 |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 227 | 18 | 7 |
外国语学院 | 218 | 17 | 7 |
合计 | 4695 | 376 | 141 |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推荐工作完成后,请将各项材料于2019年3月4日下午下班前报学生处303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评审程序,按时报送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做好2019届各学院校、省级双优生事迹汇编工作。将校、省级双优生的事迹材料分别汇总到一个word文档中。事迹材料具体格式参见学生处印发给的《你也可以像我一样(2018版)》。并做好优秀毕业生事迹宣传工作。
(三)指导学生填写《淮南师范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安徽省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表中“政治思想表现”由院系党总支填写,“综合测评排名”为各学年度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
(四)上报材料清单:
1.省级、校级双优生审批表(纸质版);
2.省级、校级双优生公示反馈表(纸质版);
3.省级、校级双优生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
4.附件7(电子版);
5.事迹材料汇总(电子版)。
特此通知
附件:1.淮南师范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2.淮南师范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公示情况反馈表
3.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4.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公示情况反馈表
5.淮南师范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EXCEL格式)
6.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EXCEL格式)
7.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排列范例)
淮南师范学院
2019年1月24日
淮南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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